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十一五”期间,江西不断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工作,以集体协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共决机制稳步推进,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和调控制度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工资指导线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基本落实。
过去五年,江西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效遏制了工资拖欠行为的发生;先后三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比2005年增长了一倍。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今年将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探索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同时,健全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扩大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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