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卫生系统公开选拔部分市直医院副院长
和镇卫生院院长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推动全市卫生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邹城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邹城市镇街及市直部门单位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意见》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内公开选拔部分市直医院副院长和镇卫生院院长。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加强交流、促进均衡为宗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识才选人视野,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干部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卫生管理工作岗位上来,努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卫生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选拔的职位和数额
根据工作需要,拟定公开选拔市直医院副院长(副科级)6名,镇卫生院院长6名。
三、报考的范围、条件和资格
1、报考范围
⑴市直医院副院长(副科级)
现任卫生局机关中层正职干部,下属正科级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副科级单位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股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市卫生系统内济宁市“千名人才”和我市“高层次人才”。
⑵镇卫生院院长
现任卫生局机关中层正副职干部,下属正科级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副科级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股级单位中层正职以上干部。
2、报考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选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有较强的法制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卫生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医;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能运用现代化手段管理医院;任现职(含同级职位)2年以上;身心健康,同时具备各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⑴市直医院副院长(副科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格。“千名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临床工作经历满1年的,现任职务和任职时间不受限制。
⑵镇卫生院院长: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的职务及任职年限、工作经历和“三龄一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认定为准,任职年限、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到2012年10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上述职位:
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⑵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⑶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⑷其他原因不宜于报考的。
四、方法和步骤
1、动员部署。召开全市卫生系统公开选拔动员大会,传达本实施方案,使卫生系统干部明确公开选拔的数额、范围条件和方法步骤,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的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填写《邹城市公开选拔卫生系统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市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公选办公室按照报考的条件、资格,对报考人员逐一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拔活动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选资格,并追究本人及所在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3、笔试。主要测试所考选职位应知应会和实际应用的知识及业务技能。笔试时间120分钟,实行百分制计分。其中医疗业务知识所占分值不低于60%。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民主测评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民主测评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4、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局下属单位为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在职在岗人员;局机关为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和所在科室全体在职在岗人员,测评分数占60%。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分数占40%。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计算。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民主测评成绩分别占30%、40%的比例计分,由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领导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应试人员先作竞职演讲,演讲内容包括自身情况介绍、竞争优势和竞职后的工作打算,然后从2道应试题目中任选1道题目予以回答,时间总计不超过10分钟,达到规定的时间即停止回答。面试以百分制方式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的办法计算出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6、确定考察对象。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民主测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公开选拔总成绩和确定的考察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公开选拔总成绩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相同分数者,小数点后的位数后延一位,如再出现相同分数者,均确定为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等方法,由市卫生系统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8、研究任用。根据公开选拔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各职位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结合其他人员调整一并形成人事安排方案,提请研究同意后,办理任职手续。对经过考察符合任职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并适时择优使用。
五、组织领导
本次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市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唐广庚、王友卓、王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派员全程参与,同时邀请部分济宁市级“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公开选拔的巡视,加强对整个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
六、纪律要求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讲政治、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把思想统一到这次公开选拔的精神要求上来,积极主动地解决干部职工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
2、公开选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开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如有违反,参照中央“5·17·
3、全体人员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个人与整体的关系。提拔、调整任职的所有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一律免职。
4、要正确处理好考选与正常业务工作的关系。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衔接,严格内部管理,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正常运转。
七、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市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联系电话:5196351。
详情请登录邹城市卫生局网站(http://wsjgk.zoucheng.gov.cn)查询。
本方案由市卫生系统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邹城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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