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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再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来源:邹城人才网 时间:2012-08-30 作者:邹城人才网 浏览量: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均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调整相应进行调整”,邹城市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新调整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2012年7月起执行。此次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我市共涉及18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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