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黄司法所对李某的劳动伤害赔偿纠纷高度重视,在走访了砖厂有关负责人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的调解。起初,王某情绪激动,称当时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协议,任何伤亡概不负责。在查看了李某的劳动协议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告诉双方此类劳动协议属于无效劳动协议,不受法律保护。工作人员先对双方进行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说服教育,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又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先说服王某,大家乡里乡亲的,与情与法都应当赔偿李某。在王某答应赔偿后,又劝说李某,王某能及时垫付医药费,他也同意赔偿了,你也让一步吧。最后,在工作人员耐心的调解下两人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赔偿李某医药费、误工费共计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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