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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来源:邹城人才网 时间:2012-08-17 作者:邹城人才网 浏览量:
近日,邹城市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凡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150%执行。邹城市目前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1456人,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共涉及1800余人,月增180—234元。此次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从2012年6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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