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为副厅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协 会机关核定事业编制为25名(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内设办公室(挂人事处牌子)、规划发展部、行业管理部和离退休干部处。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对石油化学工业行业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行业政策和立法的意见、建议;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投资和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进行行业统计;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开展国(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承办省政府及省经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现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
拟招聘化工行业管理中级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岗位和专业条件要求详见《省石化协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进取心和团队合作意识,诚实守信,乐观向上,适应能力强;
4、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工作业绩优良,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能力;
5、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山东省常驻户口
(二)专业要求
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要求,具有两年以上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本岗位主要从事化工节能或环保的行业管理工作。须熟悉石油化学工业相关情况。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信息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网站(www.sdchem.gov.cn)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6月10日止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方式:本人直接到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人事处报名(请预先电话联系)
地 址:济南市历山路80号
省石化协会办公楼三楼307房间
联系电话:0531-86401611 86401526
联 系 人:韩俊生 侯丽娜
3、资格审核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并填报《山东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包括《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以及能证明本人资历和能力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可在确定考核体检人选时提交)。应聘人员在考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式
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由省石化协会组织,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省石化协会网站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由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熟悉专业知识的相关人员组成测试组,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进行测试。同时测评应试人员的求职动机、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在面试中表现出来的举止仪表、文化素养、 气质风度、自我认知等个性特征。
面试考核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五、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 的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考核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协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核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5个月,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省石油化学工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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