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今年选调生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11年5月28日至29日,上午8:00开始,11:30左右结束;下午14:00开始,18:30左右结束。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在全省设置若干考点。面试考点及面试时间安排附后。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全封闭进行。
三、职位划分。各市面试职位以市、县(市、区)和学历划分,青岛市另设电视编导类职位。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面试职位按市划分。博士研究生按硕士研究生职位、硕士研究生按大学本科生职位报考人员,按实际报考职位参加面试。高学历报低学历职位考生名单附后。
四、基本程序
1、确认。5月23日-25日(8:30-11:30,14:00-17:00),请考生本人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发送“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确认参加面试(确认不参加面试)”到面试考点公布的手机号码,确认是否能够按时参加面试。
确认电话:青岛考点18754262158,潍坊考点15964045649,临沂考点13695498696,省法院考点13589035005。
办公电话:青岛考点0532-85911906,潍坊考点0536-8789387,临沂考点0539-8312715,省法院考点0531-68887391。
2、报到。请考生于《面试考点及面试时间安排表》确定的本人参加面试时间之前半天(9:00-11:00,15:00-17:00),随带资格审查资料和证件到考点指定地点报到。即5月28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 5月27日下午报到;5月28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 5月28日上午报到 ;5月29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 5月28日下午报到;5月29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 5月29日上午报到。面试资格审查资料清单见5月16 日在山东选调生网站公布的《2011年选调生面试预备通知》。考点工作人员在考生报到时组织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准考证》。不按时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报到地点的,请提前与考点联系。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交考点。
3、面试。面试当天,考生须凭本人《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在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没有核发《面试准考证》人员不准参加面试。
4、公布成绩。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每半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所有面试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考察人选分数线。
5、领取选调审批表。列入考察范围人员现场领取《高等院校毕业生选调审批表》(各市考生一式三份,各系统考生一式四份),带回填写。考察组到考生所在高校考察时收回。
6、体检。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报考单位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为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今年实行“五统一、四回避、四抽签、两监督”。“五统一”指全省统一面试时间、统一面试程序、统一命制试题、统一抽调考官、统一组织实施。“四回避”指考官、考生、社会监督员、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作回避,一个市(系统)的考官、考生不安排在同一考点。“四抽签”指考官、考生、社会监督员、工作人员每场面试前通过抽签确定考场。“两监督”指纪检监察部门派十几名人员全过程参与,全方位监督;每个考场内均设社会监督席,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对每场面试进行监督。
六、注意事项
1、不准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参加面试,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期间,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指导。进入考点后主动配合武警查验证件。面试场所保持肃静,严禁在场所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无理取闹。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在候考室,向工作人员主动交出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随身物品送指定地点存放。在本场面试抽签开始后到候考室的考生,剩余签号为其面试序号。截至面试开始时仍未到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4、认真阅读本通知,特别是《面试考点及面试时间安排表》,避免延误面试时间,避免走错考点。
5、注意身体健康。往返途中,乘坐火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时,请注意人身安全,保管好随身物品,特别是保管好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证件及资料等。
山东省选调办
201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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