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承诺如期兑现,完成实现困难群体就业6000人的年度目标,济宁市就业办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就业主渠道作用,在举办“再就业援助月”、“就业困难人员专场洽谈会”、“就业帮扶岗位对接会”等主题活动的基础上,选择能提供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特点的岗位,用工规范、信誉度高、经济效益较好的用人单位,定期在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专场招聘会,进一步拓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用好服务窗口,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即时就业服务,并承诺“只要不挑不捡,48小时推荐就业”。
同时,加大针对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对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积极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的,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定额社保补贴;积极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对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协助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且有培训意愿的,积极推荐参加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济宁市就业办还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就业推动作用,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对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摸底建档,做到失业原因清、人员特长清、就业意向清。开发社区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开展送政策、送技能、送服务、送岗位的就业援助活动,使就业不出社区,做到“发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稳定一户”,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动态消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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