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正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招聘辅警由我公司派遣至邹城市公安局派出所工作,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辅警54人,其中男性:42人,女性:12人。
招聘职位详见《2020年邹城市正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邹城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大学本科学历或有从事公安派出所辅警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烟疤、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家庭成员曾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
全程各环节需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证件不符者取消应聘资格;
达不到报考职位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应聘人数进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邹城市正德劳务服务派遣有限公司B1栋四楼业务办公室(邹城市西外环南路1号)。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2020年邹城市正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
4.报名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个人资料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公司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法律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职位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确定)。
4.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测评成绩当场公布。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由公司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一次复检,最终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聘用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招聘职位计划,等额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四)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察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1个月(含半个月的岗前培训),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根据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缴纳“五险一金”和大额医疗保险;用工单位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必要的执勤和防护装备。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及时通过招聘网站邹城人才网等渠道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537-5375919。
本简章解释权归邹城市正德劳务服务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邹城市正德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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